谈判邀请(函)
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卫生间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并请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卫生间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预算金额:约48万元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 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2015年度经财务审计的财务报表;
(3)响应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响应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注册地限大冶地区范围内);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有效临时证书),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六楼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15时(北京时间)
七、本次竞争性谈判地点、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六楼会议室
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2016年 11月24日15时(北京时间)
八、发布谈判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谈判邀请(函)同时在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门前粘贴公告、湖北华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http://www.hshxjl.com/)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地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电话:0714-8761180
代理机构: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女士
电话:13545556695
联系地址:黄石市华新路
2016年11月18日
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UANG SHISHI HUA YUAN CONSTRUCTION PROJECTS TENDERING AGENCY CO.,LTD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间改造项目
采购单位: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 2)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4)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13)
第三章 技术规范…………………………………………… (28)
第四章 湖北省建设工程响应文件………………………… (29)
谈判邀请(函)
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间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并请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间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预算金额:约48万元
四、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2015年度经财务审计的财务报表;
(3)响应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响应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有效临时证书),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15时(北京时间)
七、本次竞争性谈判地点、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会议室
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2016年 11月24日15时(北京时间)
八、发布谈判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谈判邀请(函)同时在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前粘贴公告、湖北华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http://www.hshxjl.com/)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地址: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714-8761180
代理机构: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女士
电话:13545556695
联系地址:黄石市华新路
2016年11月 18 日
第一章 谈 判 须 知
前 附 表
项号 | 类 别 | 内 容 |
1 | 采购单位 |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14-8761180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华新路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13545556695 |
3 | 工程名称 |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间改造项目 |
4 | 建设地点 |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5 | 质量标准 | 合 格 |
6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
7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8 |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9 | 报价方式 | 清单计价 |
10 | 响应人 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装饰装修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含有效临时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2015年度经财务审计的财务报告; 5、响应人近三年无违法声明。(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
11 | 投 标 保 证 金 | 无 |
12 | 踏勘现场及 图纸答疑 | 踏勘:不组织 答疑问题提交时间:2016年11月21日 |
13 | 谈判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合并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4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截止日期 | 时间:2016年11月24日15时 地点: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会议室 |
15 | 谈判时间 及地点 | 时间:2016年11月24日15时 地点: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会议室 |
16 | 谈判原则及 成交原则 |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工期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
17 | 最高限制价 | 约48万元 |
18 | 谈判文件 的获取 | 2016 年11月18日起。(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冶市东风东路47号二楼,英才学校斜对面) |
19 | 谈判文件 | 200元/份,售后不退。 |
20 |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华新路 邮编:435000 联系电话: 13545556695 |
21 | 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 |
22 | 其 他 |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人参加开标会并在签到簿上签到(法人到场无需授权委托人到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开标大厅,否则将取消其参会资格。 |
一、 总 则
(一)工程概况:
l、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成交人。
2、1本次采购范围:工作内容表的全部内容。
2、2工期: 60 日历天
2、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工程说明和竞争性谈判范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
4、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5、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二)资金来源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见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见前附表
(四)谈判费用
1、响应人应承担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谈判文件200元/套,无论响应单位成交与否,不予退还。
3、响应人在谈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由响应人自负,采购人不给予未成交单位任何补偿费用。
(五)勘察现场
1、不组织;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仅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作出的推断、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谈 判 文 件
(六)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2、不论响应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响应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收确认。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答疑一律视为无效。
当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3、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为了使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充分响应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纪要的内容,采购人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补充文件中明确。
三、成 交 报 价
(八)成交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谈判范围内相应工作内容表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劳务、保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九)谈判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 清单计价 方式。
(十)谈判报价的计价方法
本工程项目谈判报价采用 清单计价方法。
(十一)谈判报价编制依据
(1)与本项目相配套计价文件
(2)《湖北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
(3)招标文件、工作内容表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其它的相关资料。
(十二)成交报价要求
1、成交价格为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响应人的报价一旦为采购人接受,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以调整。谈判价格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响应人可先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均不予批准。
3、现场条件为现有条件,响应人报价中充分考虑为确保施工条件而增加的造价,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均不予批准。
4、报价方要结合市场行情及季节因素报价。要考虑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风险及可能发生的费用,并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5、1特别提示:报价将直接决定到采购人是否选用报价人所提供货物,望各报价人结合市场情况能以最适当优惠价格给予报价。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的1.5%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四、投 标 文 件
(十三)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2、前附表响应人资格条件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函;(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和项目服务承诺书。
5、拟投入的人员及机械配备方案。
6、投标报价表。
7、投标报价清单。
8、报价人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内容。
(十四)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本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谈判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十五)谈判有效期
1、谈判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响应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五、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七)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否则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本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十九)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响应人)成交人。
(二十)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 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送达、签收、保管。
(二十一)对谈判文件或采购清单等有不清楚的地方,清单无项可套或黄石市材料价格信息中无价格的,请响应人在下载谈判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后三天之内书面反馈到采购人。
六、竞争性谈判及评定
(二十三)竞争性谈判
谈判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组织谈判,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核验到会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到场并验证身份证原件。
(二十四)谈判程序
1、公开各参与谈判投标人的报价并作出现场记录;
2、谈判小组对投标人谈判文件进行评审;
3、谈判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谈判;
4、由谈判代表在谈判记录上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书面报价。
(二十五)谈判方法
1、谈判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主持,有关监管部门参加现场监督;
2、组成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进行谈判。谈判小组由业主代表1人、相关专业技术、经济专家2人,共3人组成。
3、谈判小组共同与每一投标人就技术、服务及价格等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推选组长,由组长主持;
(二十六)谈判原则
价格竞争的原则。(价格最低者优先,低于成本报价除外)
(二十七)确定中标人
1、谈判小组对所有参加谈判投标人谈判结果及最终书面报价进行综合评估,结合采购需要,充分比较投标人质量、服务、价格等因素,由谈判小组合议确定中标人;
2、谈判小组当场提交谈判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的确定中标人报告。
3、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报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十八)谈判注意事项
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参与谈判的资格。
3、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及相关人员。
4、谈判过程中,在投标人最终书面报价前,投标人可以对其谈判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写入谈判记录,但最终报价书面报出后,谈判小组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变更或谈判。
5、谈判记录及最终书面报价只能由投标人授权的谈判代表方可有权签署。
6、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谈判过程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谈判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七、合同的授予
(二十九)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谈判小组所确定的中标人。
( 三十)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中标人如不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关经济损失,由中标人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八、合同条件
(三十一)合同条件采用湖北省建设厅和工商局颁发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的“通用条款”。
第二章 合同条款
本工程施工合同采用(EF-2007-0203)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存档号:
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 北 省 建 设 厅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间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规模: 十间卫生间改造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 60 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大写): (小写): 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 (小写): / 元。
其它约定: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 备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省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定义
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无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2.1 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的补充条款和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专用条款;
(4)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本工程的谈判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0)双方认可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4 通讯联络
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所有通讯应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
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435000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户名:
账 号: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5 发包人
5.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本工 程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4)提供资料的时间:开工前一周内。
(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一周内。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一周内由甲方组织进行。
(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由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完成。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无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无
5.2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提供的时间: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2)提供的份数: /
5.3 提供施工场地的标准:具备开工条件。
6 承包人
6.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1)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
(2)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1、做到工完场清,交工前场内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剩余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清运出场。2、须将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主要机械及实验、测量设备在发包人、工程师指定的日期到场,以保证工程顺利开工。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并承担费用。3、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特种车辆行驶城市道路、桥梁许可证手续、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报监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办理施工现场环卫、环保手续,施工现场交管手续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办理好上述许可证及手续。4、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优先保证工人工资的发放,发包人有权监督工人工资的发放,一经发现因工人工资问题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保留处罚承包人的权利。5、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6.2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无
(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无
7 发包人代表
7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435000
传 真: 电子邮箱:
7.2 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以及工程现场变更签证。
8 监理工程师
8.1 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9 承包人代表
9.1 承包人任命的承包人代表是: (项目经理)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子邮箱:
10 分包人
10.1 分包人及有关约定:工程不得分包,须自行承担施工。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详见本合同通用条款
13 保险
13.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响应人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含以上费用。
15 质量目标
15.1 合同质量的奖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罚款500元,并继续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三次整改达不到合格标准,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结算价3%的处罚金。
16 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16.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
Ⅰ、承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工程现场,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因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1%的处罚。
Ⅱ、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标准、程序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职业防护措施确保职工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Ⅲ、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方的设备和材料储存并做好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Ⅳ、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破坏。
Ⅴ、 承包人应负责协调现场与工程有关的周边的关系。
Ⅵ、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造成对造成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Ⅳ、承包人应确保无综合治安案件发生。若发生治安案件,每一起处以500元的罚款。
Ⅷ、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的部分工地上将其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撤走,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
1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7.1 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
18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工程具备隐蔽或中间验收条件,承包人首先须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 工程试车
19.1 约定是否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20 竣工验收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1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
本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
22 工程计量和计价
22.1 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
谈判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计价依据如下
22.1.1. 与本项目相配套计价文件;
22.1.2《湖北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过渡方案》.;
22.1.3.谈判文件、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22.1.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22.1.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2.1.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22.1.7. 变更项目涉及新组价格时,材料价差按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变更当期信息价调整。
22.1.8.其它的相关资料。
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此条针对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
Ⅰ.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Ⅱ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Ⅲ.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没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⑴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⑵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60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⑶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60天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⑷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23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23.1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本项目不设提前竣工奖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23.2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延误工期超过10天,从第11天起,每天罚款2000元。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2%。
24 合同价款与调整
24.1 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风险范围如下:
谈判价格为响应人的谈判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响应人的谈判价格一旦为招标人接受,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所有价格均不能违背施工合同进行调整。
25 工程价款支付
25.1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
25.2 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后并经审计完成后7日内按审计结算总额的90%支付,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日内无息退还。设计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计量支付。
25.3 发包人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
预付计划:专款专用
支付计划:专款专用
使用要求:专款专用
调整方式:随工程造价进行调整
26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26.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通用条款60.2款至60.7款的约定办理;
27 质量保证
27.1 质量缺陷责任期:(国家现行质量保证要求)
27.11 质量缺陷责任期:5年。
27.1.2 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
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
27.2 质量保证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
27.2.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扣留的比例为5%。
27.2.2 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付清。
28 合同争议
28.1 争议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
29 保密要求
29.1 对承包人保密信息的约定: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获息后2天内提供。
保密的范围:与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等。
保密的责任及保密费用: 各自承担。
30 合同份数
30.1 合同副本的份数: 份,其中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31 补充条款
3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与施工有关的交管、城管、环卫、环境等协调与处理有承包人统一负责,不另行增加费用,发包人或第三者须遵守承包人的管理规定。
31.2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仅承建本工程项目,不同时承担其它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4天书面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同意更换,否则,即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1.3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按照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自行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采购前,承包人推荐不少于三个厂家的合格产品,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认定产品、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推荐的三家供应商的产品经发包人审核认定不符合设计要求,发包人有权指定其他供应商。发包人对任何材料的认定并不解除按合同履行应付的质量责任。
31.4本合同版式、条款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未尽事宜,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协商后签订。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1.本工程采用的规范、技术标准
1.1 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要求;
1.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标准、规范或其它与本工程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施工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
1.3 其他与本工程相应的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施工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材料标准和验收标准。
1.4 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5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按照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湖北省建设工程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你方 (项目名称)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我方完全响应谈判文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须知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并移交及验收项目。
4、一旦我方中标,我单位承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及评审费。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 工程的投标。授权委托人在评标、谈判、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声 明
近三年我单位从事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四、报价一览表
工程名称:
预算总价 (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项目经理 | 其 它 |
| |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 |
开户行: 基本账号: 单位地址: |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该表供报价时使用,响应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标时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2、该表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
五、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 械 或 设 备 名 称 | 型 号 规 格 | 数 量 | 国 别 产 地 | 制 造 年 份 | 额 定 功 率 KW | 生 产 能 力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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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P align=center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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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六、 主要施工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职 称 | 主要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总 部 | 项 目 主 管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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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 项目经理 | | | | |
施工员 | | | | |
质检员 | | | | |
材料员 | | | | |
安全员 | | | | |
预算员 | | | | |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七、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 龄 | | |
职 务 | | 职 称 | | 学 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
建 设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规 模 | 开、竣工日期 | 工 程 质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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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提供以下资料
1、响应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装饰装修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含有效临时资格证);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2015年度经财务审计的财务报告
5、响应人近三年无违法声明
6、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和项目服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