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鄂检财 [2016]61号要求,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对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Y-QT-16-010
二、项目名称: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医用设备采购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
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限II类设备);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
1.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的整体,投标人需就各包整体性投标;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1.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1.5 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2.项目地点: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项目服务期:叁年;
4. 项目预算:
一包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最高限价(万元)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壹 | 43 |
尿常规分析仪 | 壹 | 15 |
二包
货物名称 | 数量(台/套) | 最高限价(万元) |
光电除颤仪 | 壹 | 13 |
全自动酶免分析仪 | 壹 | 70 |
低温保存箱 | 壹 | 7 |
5.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限II类设备)》;拟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函等(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单位可在2016年 6 月 7 日8时至2016年 6 月 20 日17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于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6 月 27 日9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 6月 27 日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传真:0714-6264321
联系地址:黄石市华新路16号
黄石市华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