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矿渣微粉工程;
2.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项目;
3.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办事处新化村(南钢公司现有厂区石头河南岸);
4. 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120万吨矿渣微粉(细度≥430m2/kg)。
5. 投资总额:23668万元人民币;
6. 环保投资:1243.37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发改委[2005]40号令2005.12)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相关条款,符合《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0.17)中“鼓励推广矿渣微粉细磨技术”内容,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发改环资[2004]73号) 二、综合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一)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品中的相关条款。
建设项目选用覆膜滤料高效布袋收尘器符合国家计委、科技部颁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2007年度)第八类“先进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中的相关条款。
建设项目的产品、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以及采用的生产设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发改委[2005]40号令,2005.12)和《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06]140号)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亦不在《江苏省工商业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目录》(2005年)的内容之列。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
2. 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南钢公司现有厂区石头河南岸,为公司新征用地,其选址符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市沿江开发总体规划、江苏省“十一五”钢铁工业调整和发展专项规划、南京市钢铁工业产业布局、六合区总体规划、浦口区沿江街道北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与设备要求、能源和资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均可达到《清洁生产标准水泥行业》(征求意见稿)(国家环保总局,环办函[2006]652号)技术指标一级标准,为国际先进水平,因此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建设项目出磨干燥废气经高效袋收尘器除尘后由排风机抽出,部分经烟囱排入大气,为了节能,80%以上的干燥废气作为循环风返回立磨系统回用。
建设项目除尘器捕收下来的粉尘收集后送至矿渣微粉(产品) 库储存仓全部作为产品外售,电磁除铁器分离出的废铁(S1) 送南钢公司高炉回用。
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
4.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公司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标准后用于本公司厂区绿化。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渣微粉(产品)库储存仓除尘系统、矿渣微粉(产品)汽车散装除尘系统和码头中间仓除尘系统排放的含尘废气及热风炉烘干粉磨除尘系统排放的含尘、SO2和NOX废气。
各矿渣微粉库、矿渣微粉散装线、管带运输机、码头中间仓均设有各自独立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系统(净化效率99.8%),含尘气体经处理达到《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96)表5中二级标准后,经专用排气筒排入大气。出磨物料含尘、SO2和NOX的干燥废气,经覆膜滤料高效布袋收尘器处理(粉尘净化效率99.99%),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烟囱排入大气。
昼间厂界除2号点受胶带输送机噪声影响超标外,其余各点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夜间由于受南钢及周围其它企业现有生产噪声影响,厂界各点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建设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装弹性衬垫、设置隔吸声屏障和采用建筑隔声等措施,对夜间厂界超标贡献较小。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捕收下来的粉尘、电磁除铁器分离出的废铁及生活垃圾;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分离出的废铁送南钢公司高炉回用;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建设项目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5.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该地区当前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
6、总量控制
新增烟尘、粉尘排放量通过南钢公司“以新带老”措施的实施,在南钢公司内部平衡解决。
7、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高炉煤气,主要风险事故类型为煤气管道发生暴泄,引发毒性气体CO挥发、扩散进入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在落实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8、公众参与
公众调查表明,大多数被调查的公众对项目持支持的态度,无人反对。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泥浆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现场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期废污水按其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处理。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2、 建设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渣微粉(产品) 库储存仓除尘系统、矿渣微粉(产品) 汽车散装除尘系统和码头中间仓除尘系统排放的含尘废气及热风炉烘干粉磨除尘系统排放的含尘、SO2和NOX废气。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均使用现有成熟技术,其污染物排放均全部达到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公司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污染物浓度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用于本公司厂区绿化。
建设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装弹性衬垫、设置隔吸声屏障和采用建筑隔声等措施,新增噪声源对夜间厂界超标贡献较小。